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涛)12月10日,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手持“立检为公保民生,检察情深系企业”的锦旗送到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元屏的手里,感谢该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020年底,刘某甲伙同该公司机修班员工冷某某、刘某乙、赵某某、姚某某等人商定利用修理水银管道系统换阀门的工作便利,将阀门管道中残留的水银用携带的矿泉水瓶装好,再偷偷带出公司存放至冷某某家,积累到一定数量后进行售卖,上述5人通过商定的方式多次盗窃公司水银,共计661.45公斤,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杨某、万某某、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销售,牟取非法利益。今年5月10日,案件移送到玉屏检察机关起诉后,该院从严从快办理,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帮助企业追回全部损失。目前,该案已经判决,刘某甲等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本案判决后,玉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蓉回访了涉案企业,向企业提供了“一对一”的专项法律服务,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柔性司法的温度。
企业送锦旗是对该院现阶段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下一步,玉屏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玉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贵州省玉屏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