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黎石国 北鯤)12月9日晚10时,农民工侯某从杉木司法所负责人手里拿到第一笔30万元承包款。这一刻,侯某激动不已,他感激杉木司法所和杉木派出所共同付出的努力,是他们为自己解决了欠薪难题。
2021年12月2日,债权人侯某承包债务人李某矿山治理石料破碎项目,结算后,李某应支付侯某63万余元工程款,但是李某迟迟没有予以支付,两人发生纠纷。侯某逼迫李某支付工程款。总承包方和李某当即报警,经派出所协调也没有达成一致。侯某将其父母亲从南京找过来,想通过非常规手段达到李某付清承包款的目的。侯某的父母来后,在工地出口搭上帐篷住下来,阻碍施工。侯某和黄某、付某天天到县里各个主管部分和信访部门上访,要求支付工程款和工资。矛盾叠加,维稳压力巨大。
危难时刻,杉木司法所主动介入。司法所负责人找来项目投资方县城投公司、总承包方和各分包方,详细了解案情和各自诉求,制定了协调方案,先由侯某支付欠薪,再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经过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很快做好几方的思想工作,由李某的发包方志雄石料厂代为支付两位农民工的工资;后期的债权债务纠纷再由三方坐下来协商。经过一个星期的协调工作,于2021年12月9日晚10时,促成三方达成还款协议,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