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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一公职人员涉嫌赌博罪,判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洪翔 王雅丽)12月7日下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犯赌博罪一案。因受到疫情影响,故本案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被告人黄某系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2021年3月份至2021年7月5日,被告人黄某先后组织参赌人员杨某、姚某然、舒某华、田某富等10人到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观音坳加油站后黄某娘家房屋内进行赌博,并提供赌具及在赌博时提供水果、槟榔等便利服务,每场牌局抽头渔利人民币400元。同时形成固定的赌博规则,即给每个参赌人员提供14张纸牌代表各自的赌资2万元,在赌博过程中,通过纸牌来支付,赌博结束后,按照参赌人员手中的扑克牌的
 
  点数互相结算赌资。2021年7月5日被告人黄某与参赌人员杨某、姚某然、舒某华、田某富等10人在黄某娘家赌博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赌博罪。鉴于黄某认错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逾越法律,尤其是公职人员,不仅要像普通公民一样遵法守法,更有义务带头守法,坚决抵制赌博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