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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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家青河县公安局驻青河县法院警务室挂牌成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侯新月 李秀媛)11月7日,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公安局驻青河县人民法院警务室挂牌成立,警务室由公安干警常驻值守,依照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具体内容和工作职责,查询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实现法院与公安警务力量的“无缝对接”、法院、公安警力的资源整合与平台共享,为法院破解审判、执行工作中“人难寻、财难找、控制难、打击难”瓶颈提供强有力支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河公安驻法院警务室开通户籍核查功能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变为了现实
 
  11月12日下午4点30分,青河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网上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青河县查干郭勒乡村民努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因案件标的小,争议不大,立案庭工作人员打算将双方当事人叫到法院组织调解,了解到努某并不知道被告的电话,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跑路,工作人员立即与青河县公安局驻青河县人民法院警务室联系,出示必要法律手续后,即刻联系到被告,被告对此纠纷的事实认可,并同意调解。法官和驻地警务室民警联合调解,仅用时2个小时便解决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省来回往返法院的奔波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高度评价。
 
  青河公安驻法院警务室开通户籍核查功能 法官核查户籍“足不出院”
 
  11月16日,陈某因劳务纠纷向青河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在提交材料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被告信息不全,到青河县公安局驻青河县人民法院警务室,在出示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后,警务室民警立即进行查询、出具了相关信息,整个过程仅不到半小时。“以前核查当事人信息,都要专门去公安局有查询,最快也要1-2天时间,现在足不出户就能核查,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当事人也高兴。”立案庭书记员王向成激动地说。
 
  法院和公安警力资源整合,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乌某某与唐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唐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乌某某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无法找到唐某某,执行法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派驻警务室发出协查,警务室工作人员当天就准确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住所,执行法官在法警的配合下在其父母处找到被执行人,11月27日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官的训诫与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连夜筹款,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