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章琪)为实现心中的“发财梦”,湖北省黄梅四男子偷越国境实施电信诈骗。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批准逮捕。
“上班每天发朋友圈就能月入5000元,上不封顶。”2020年3月份,吴某某在一个叫“蝙蝠”的APP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其中招聘内容里还写到“带去公司的人越多月收入越高”,吴某某心里的“发财梦”又燃起来了。
于是吴某某便以到缅甸做事有高额回报的由头邀约梁某某、江某、汤某等七人一起到缅甸做事,并承诺路上所有事情都由其安排好,所有开销都由其负责。3月底,吴某某与缅甸公司联系好后,按照公司的安排,吴某某着手组织梁某某等七人从黄梅县出发到云南省,再从云南边境偷渡到缅甸。
2020年4月1日,吴某某等人辗转多地来到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以下称“孟连县”)。修整几日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八人趁着夜色,在当地“蛇头”(姓名不详,在逃)的带领下有意避开边检人员的巡查,从孟连县偷偷翻越中国和缅甸边境交界的一处高山,到达了缅甸。
到了缅甸后,吴某某等八人在缅甸一家公司上班,吴某某在公司内担任梁某某等七人的组长,每月底薪8000元,梁某某等七人每月底薪5000元,如有业绩另有提成。
而所谓的高薪工作“挣大钱”,实际上就是实施跨国电信诈骗。
吴某某等八人在诈骗公司上班后,按公司的要求每天利用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投资理财能赚大钱”等相关的不实内容和图片,吸引国内微信好友“投资”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
2021年6月至8月,受国外疫情影响,吴某某、梁某某、江某、汤某等人先后通过缅北滞留人员劝返政策自首通道回国。
2021年11月,黄梅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江某、汤某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对吴某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一些“赴缅甸打工”的招募信息,实际上是打着招工的名义招揽人员实施跨境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境外不是遍地黄金,广大群众不要轻易被电信诈骗人员描绘的“高薪工作”所诱惑,否则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