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泽垠 北鲲)11月30日,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县16个司法所、6个法律服务所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国家实施司法救助与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当天,黄梅县司法局法援中心组织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畅谈学习心得,理论结合实际,对后段将要开展的法援工作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