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熊世琴)2021年10月28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太永,县司法局局长段春涛到三龙滩水库“巡库”。通过现场巡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三龙滩水库的相关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在三龙滩水库管理局副局长王懿的陪同下,刘院长一行围绕三龙滩水库开展巡查,指出存在污水排放,库区范围内耕牧、垂钓,环湖路建设及安全隐患,淹没区未搬迁户,库区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召集由三龙滩水库、落雁乡政府、派出所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段春涛局长提出,三龙滩水库自蓄水以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招引来了红嘴鸥、天鹅等各种野生动物,保护好这些动物也是水库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并就怎样管理好三龙滩水库提出具体意见,一是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库区管理要规范,针对耕牧、捕鱼、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各部门要明确管理责任,齐抓共管。三是水库管理局要主动与县交通局联系,尽快修建环湖路防护栏。四是安全标识牌要醒目。五是建议由乡政府牵头,组织水库管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刘院长指出,三龙滩水库是盐津重点工程,水库管理局要切实履好职,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一是建议学习周边中大型水库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强与乡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尽快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工作。三是目前沿库区的安全警示标识牌较少,要尽快增加并细化警示内容。四是建议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库区进行实时监控。五是要加大库区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王懿表态,此次巡查给他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水库管理局将认真落实好刘院长和段局长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