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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中院法官同消费者协会联手调解消费者投诉赢得好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独出心裁熄“火山” 消费维权促发展
  ——新疆吐鲁番中院法官同消费者协会联手调解消费者投诉赢得好评
 
  山东法制传媒网:(丁茜 地里胡玛·马尔旦)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吐鲁番市中院党组积极发挥1+N工作小组作用,多措并举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10月22日,新疆吐鲁番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万彬等1+N工作小组一行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12315热线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实地调解。其中,针对消费者林某投诉房屋装修工程质量问题,1+N工作小组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装修合同中常见法律问题、并实地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开展释法析理和心理疏导工作,双方当事人也放下了心中那股气,开始理性地提出自己的要求。
 
  原来,在2021年5月6日,林某为装修婚房与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约定三个月完工。合同签订后,林某支付了全部价款,到了十月下旬却迟迟不见工程完工,并且已完工的部分也出现了柜体开裂、壁布磨损等质量问题。林某在与装修公司沟通未果后,一怒之下便向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眼看双方的矛盾有激化升级的趋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中院1+N工作法官取得联系,联手进行现场调解,共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工作小组了解到此情况后,先给装修公司进行了背对背沟通:“进入到诉讼程序后,出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要委托经过工程质量鉴定环节,诉讼成本随之增加,同时进入诉讼程序给公司造成的商业声誉影响是难以修复的。现阶段既然是调解,就要先看到自己的弱势,尽量把矛盾提前解决,消除影响。”见工作小组的分析既符合客观实际,又鞭辟入里,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也渐渐缓和。同时工作小组又向消费者林某讲明:“打官司并不是处理问题的最佳途径,诉讼程序繁琐,聘请律师花销大,又得使婚房的验收时间进一步延后,为了争一口气,付出的代价实在不值”,林某听后,也放下了执拗,与装修公司冰释前嫌,开始商榷赔偿事宜。最终,双方以装修公司支付林某8000元补偿款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吐鲁番中院1+N工作小组与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障科签署有效合作协议,积极处理12315群众投诉中的法律热点问题,以民法典为宣传载体,向吐鲁番市消费者协会分享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形成长期联合机制,共同从源头处理消费者投诉,在矛盾集中点熄灭交易“活火山”。
 
  吐鲁番中院民商事法官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N”升级措施,不断延伸职能,丰富服务内容,拓展广度深度,助理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新疆吐鲁番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