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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皮山县法院与安徽黄山市徽州区法院缔结为友好合作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深化对口援疆 实现资源共享
  --新疆皮山县法院与黄山市徽州区法院缔结为友好合作法院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福 徐仁寿)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新华一行4人莅新疆临皮山县人民法院调研,皮山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好鹏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法院立案诉讼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阔什塔格“枫桥人民法庭”等。
 
  调研中,为加强黄山市徽州区法院与皮山县法院交流合作,促进互相了解,切实做好法院系统援疆工作,共同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增进两地法院友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两地法院缔结为友好合作法院,双方签定了友好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将在党建联盟、学术调研、司法协作、人才培养、结对认亲、法院文化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工作,推动两地合作向纵深发展。
 
  皮山县法院与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搭建“友谊桥梁、共谋发展”,既为两地法院在今后的资源共享、交流互访、相互协作中开辟一条便捷的通道,也为双方在更广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发展创建一个互交平台。今后,两家法院将互相学习、共同探索,紧密协作,携手并进,共创未来。
 
  此次友好法院合作活动,进一步深化两地法院的交往交流交融,牢牢架构兄弟法院之间深厚的友谊桥梁,互派干警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努力推进新时代法院高质量发展,共同为和田大局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新疆皮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