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传坤)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9月17日上午,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制度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对第一轮谈心谈话活动和干警个人事项自查报告表进行总结,同时对全院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进行再安排部署,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就“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填报情况进行了通报,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就“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政策界限、相关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重要意义,坚决树立底线意识。通过讲解着力解决干警不愿、不会、不敢记录填报的问题。二要强化引领示范。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真正认识到“三个规定”是规范约束,更是关爱保护。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三要加强追责问责。对办案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对主动报告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依纪依规适用从宽政策,对未主动记录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理,对影响案件办理、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三个规定”的填报,进一步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和“隔离带”,努力为延边林区法院依法公正裁判创造良好环境。(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