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顺利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桌某与辖区一企业之间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企业未支付完毕桌某已完成的工程款,桌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该案件后,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结合该案案情,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特点,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日将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处。承办法官也第一时间与被告企业取得联系,向其宣讲法律法规,释明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协助双方对承揽工程进行核算,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承办法官审查认为,双方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法出具了调解书。至此,时隔近两年之久的承揽合同纠纷得到解决。
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节省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促成调解协议尽快达成,8月23日下午,经调解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员的指导下,立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企业当天向卓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付清全部工程款6万元。
这是青河县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工作的缩影。今后,青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解纷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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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司法确认程序是什么,它跟诉讼程序有何不同?
答: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同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相比于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