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更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效。8月13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黄昌敖主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
案件回顾
玉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域内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在岗救助人员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救助人员不在岗;未按照规定在每场开放前、开放时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开放期间卫生监督部门也未每月进行检测和出具检验报告等问题,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昌敖介绍了案件情况,阐述了县域内游泳场所违规用水、安全、卫生不规范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表述了检察机关监督的必要性及理由。参会行政机关代表围绕自身监管职能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承诺将依法履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评议
听证员就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整改措施等多方发问,充分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三家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对检察机关关注民生实事,助推社会治理的作风予以充分肯定。
公开送达
听证结束后,该院现场向相关行政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各行政单位均表示将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照检察建议要求立行立改。下一步,该院将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通过公开听证和送达的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能够更加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也更有利于获得被监督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今后,该院将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切实做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