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浩然)“这个家庭本来就贫困和特殊,现在又发生了这种事情,孩子也受到了严重惊吓,晚上睡觉经常被吓醒,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会是个什么样子,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予我们一些帮助”说到生活的艰辛,想到孙女的不幸遭遇,救助申请人计某某的爷爷言语哽咽激动起来。
2021年8月,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涉嫌对未成年人强制猥亵的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该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于是将有关线索移送至我院综合业务部审查处理。
该院综合业务部收到线索后,通过对受害人的代理人核实情况了解到,案发后被害人计某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因计某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特困群体,又因受到惊吓,需要治疗。其母亲身患智力残疾,无劳动能力,其父亲智力也有缺陷,家中还有一个2周岁的弟弟。家庭主要收入靠旱作农业种植为唯一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考虑到计某某智力发育不全,其父母均存在智力障碍,该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干警驱车百里到其家中,帮助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申请相关情况。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计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决定给予申请人计某某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5万元。
近年来,松山区检察院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用检察温情为涉案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