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如下:
一、居民小区管理
1.对封控管理小区居民、密接者所在的单元楼住户、居家隔离人员,继续保持封控管理状态。如果确有重大特殊事项确需离开的,由属地镇街向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申请。
2.非封控管理小区确需离开的居民,可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由镇街统一批准,非必要不出行。
3.各镇街负责组织各居委会落实精准管控措施,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戴口罩进出规定。
二、企业返岗人员管理
企业返岗员工应不属于封控管理小区、单元楼居民或居家隔离人员,并持有健康绿码。员工所在单位为规上企业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放通行证;员工所在单位为规下企业的,可向居住地所属镇街申请发放通行证。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对企业员工返岗在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企业整改落实。
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管理
1.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歌舞厅、室内体育运动场所、游戏厅、网吧、影剧院、棋牌室、茶室、浴室等空间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暂停营业。
2.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
3.特殊场所禁止探视。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推行禁止探视要求,并停止一切内部聚集性活动。
4.宗教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集体性宗教活动。
5.人才市场、农村大集等人员大量聚集场所暂不开放。
6.其它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内部防控、员工健康管理。对于不落实防控要求,导致人员聚集造成疫情风险的,将严肃追究经营业主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本着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我区各项防控政策,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强堡垒。
特此通告。
烟台开发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