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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县法院:四项措施 促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红柳)为改变塔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低效运行的问题,近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做实审判执行工作,促进质效的切实提升。
 
  一是压实院党组责任。将审判质效列为“一把手”工程,要求党组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亲自管,全员干警齐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勇气抓质效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立行立改措施,并在每周五例会上通报,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审判执行考核指标为牵引,聚焦审判执行工作精准管控,实时监督。由院审管办每天提供最新的审判质效和信息化应用动态,针对短板,找出对策。由分管副院长王世龙同志协调规划,落实短板数据,责任到人。院党组书记和院长每周五下午开展审判质效分析与讲评,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做到立案有计划、裁判有步骤、结案有规划。
 
  三是全面提升法官干警素质。把常态化学习,作为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的一项根本要求。由院审管办组织全体干警,每周三下午安排二个小时学习业务知识与审判经验,开展岗位大练兵。充分利用高院每15天派2人驻塔县疫情防控督导的时机,将其请到单位为干警上课,请教业务知识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素质。鼓励干警多学习知识,积极参加培训,并加强与援疆法院工作对接,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提升干警执法办案素质。
 
  四是营造栓心留人的环境。结合党史教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促干警作风建设。从优待警,尽量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在塔县条件恶劣和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把人留住,增强干警干事创业的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把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好。(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