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黄杰)“真的要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麻烦,我在外地也能安心工作了”。7月30日,电话那头罗某在了解到民政机关已经撤销关于她的错误婚姻登记后,非常高兴地给承办检察官打电话。
在过去的大半年里,一直苦于“被结婚”的罗某,经过诉讼、信访,都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在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的主持化解下得到了妥善解决,生活终于平静下来。
2020年11月,在外地做个体工商户的罗某因结婚证遗失回户籍地湖北省黄梅县补办结婚证,民政局工作人员查询到罗某已经在2004年和一个叫吴某的人办理过登记结婚。罗某当场傻眼了,自己已经于2001年和丈夫洪某结婚,怎么又会和吴某结婚?
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罗某发现这个吴某竟然是自己的妹夫,罗某联系自己妹妹后得知,妹妹2004年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就冒用罗某的身份信息与男友吴某登记结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21年1月,罗某向武穴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民政局撤销其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但法院以罗某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期限裁定驳回起诉。之后罗某向多个行政机关进行信访,但也没能解决该问题。2021年7月,罗某向黄梅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罗某的申诉被黄梅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等问题开展调査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婚姻登记记录询问罗某的妹妹、妹夫吴某以及相关证人等,最终查实了罗某的妹妹冒用罗某的身份信息与吴某登记结婚的过程。
为促使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7月13日,黄梅县检察院举行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经过对案件事实进行质证,核实了罗某与吴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听证员一致认为,罗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事实清楚,但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不利于社会关系和稳定,由民政局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承办检察官也对县民政局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撤销掉罗某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信息”。参与听证的民政局代表接受了各听证员与承办检察官的意见,并与罗某当场达成和解,民政局代表表示将尽快撤销掉罗某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信息。
近年来,黄梅县检察院致力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行政机关化解争议矛盾,减少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