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露)为及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4月19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孟华,立案庭庭长张江湖等一行到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贵州建强锰业有限公司现场调解与贵州东部陆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在贵州建强锰业有限公司,田孟华院长与该企业纪委书记杨曲波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销售、用工等情况,同时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诉讼纠纷及矛盾化解情况。对该公司的困难,田孟华院长表示理解,并提出能矿锰业、建强锰业公司治理防范与法律纠纷建议及贵州东部陆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的还款建议方案,助力化解。最后,杨曲波对玉屏法院多年来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解决各项矛盾纠纷由衷表示感谢。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玉屏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带案回访、上门办案、送法入企入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着力营造依法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夯实司法为民根基,倾力解决基层群众所需所求。(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