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健辉带领干警上门为“老赖”董某某释法明理,打消侥幸、解开心结,其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定判决义务。
张某某诉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董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努力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吴健辉副局长向董某某不厌其烦的讲法律、讲道理,指出“老赖”给生活工作带来的种种不便,宣讲了打击“老赖”的典型案例。最终,在法律的震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董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次日将自己名下的轿车送达兴平法院,并履行两万元案款。(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