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隋晓杰 齐伟)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根落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日前,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对郭某某涉嫌盗窃案,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公开听取各方意见等方式进行公开审查,以达到“以公开促公正”的法律效果。
听证会由该院检察长赵晓明主持,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志勇参加听证会。本案的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代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现场参与,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进行听证。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是一位77岁的老人,因患有脑梗而行动不便,经常坐着电动轮椅到市场上拾荒。2020年5月7日13时许,其在拾荒的时候,在范某某的水果摊位上,窃取了范某某放在摊位上的衣服一件,衣兜内有部分现金及手机一部,合计价值人民币3200元。案发后,郭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范某某,并取得谅解,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在检察机关讯问时,郭某某激动地表示:“我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国家,这么大年纪还去拿别人的东西,我这是失德啊!”
听证会上,赵晓明检察长先宣读了听证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又讲解了听证会的规则,并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承办检察官隋晓杰介绍了本案经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认定该事实的证据,并说明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发表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也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在听证员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议之后,5名听证员一致对该院关于郭某涉嫌盗窃的拟不起诉决定予以赞同。犯罪嫌疑人虽然因为身患脑梗无法书写,但也主动在听证笔录上歪歪扭扭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最后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宣布:对郭某某涉嫌盗窃案做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同时充分的释法说理。(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