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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中院:做好三个“常态化” 提升案件质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孟蕾)“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以案件评查、发改案件评析为抓手,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常态化”,切实将学习成果落实在司法为民的行动上。
 
  案件评查常态化。一是常规评查全覆盖。对已经结案诉讼、执行案件开展全面评查。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适用法律、裁判结果、诉讼程序、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反馈,做到了个性问题即查即改,共性问题组织培训学习。二是突出重点评查。对发改再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提出成因分析和评查意见,组织全体法官研讨,进一步减少问题发生。
 
  发改案件评析常态化。每月召开发回、改判案件质量分析会,通过视频方式与基层法院逐案“会诊”,从源头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同时针对基层法院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点对点视频、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解答。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业务指导,建立了上下级法院良性沟通互动机制,有力提升了案件质量,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目前已印发分析报告3期。
 
  发改案件跟踪监管常态化。建立健全发改案件分析研讨及反馈机制,完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统计台账、评查报告,发回重审案件办结后由基层法院报送结案时间、结案文书,实时掌握发回重审案件的处理结果。通过对发改案件的汇总、跟踪、督办,有利于全面准确摸清基层法院当月发改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确保了案件质量提升。(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