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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中院院长调研指导新时代“枫桥法庭”创建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光胜 庞玉平)为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艾尼瓦尔·阿不列孜一行来到鄯善县鲁克沁镇人民法庭法庭开展调研工作。
 
  鄯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方向明介绍,鲁克沁镇人民法庭作为吐鲁番市受理案件最多的人民法庭,仅有四名员额法官,克服了人手短缺、经费不足的困难,打破原有坐堂办案的模式,走进葡萄地、哈密瓜地、农户家中进行法治宣讲,以拉家常的方式,用朴素易懂的语言开展调解工作,根据案件特点由资深“双语”
 
  法官与本村有威望的长者共同参与调解,让审判工作“接地气”,实现法律与人民群众“零距离”,仅仅一周就成功调解150起民事案件,可谓是“葡萄架下、哈密瓜地边的人民法庭”。
 
  艾尼瓦尔·阿不列孜院长对鲁克沁镇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基层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详细询问了鲁克沁人民法庭法庭队伍建设、办案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充分肯定了鲁克沁镇人民法庭在深化诉源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法庭”等方面的经验成效。
 
  艾尼瓦尔·阿不列孜院长对鲁克沁镇人民法庭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将鲁克沁镇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与法治精神相结合,打造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新时代“枫桥法庭”;二要以党建引领发挥枫桥精神,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党支部,吸收法院驻村工作队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将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飘在庭上,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配齐、配强人员力量,选派业务精、群众工作能力强干警扎根法庭;四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榜样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五要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与各村(社区)的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员相互配合的多元横向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结合葡萄和哈密瓜产业特色,打造吐鲁番特色的人民法庭,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