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云南:2020年4月2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陈银虎、周永华放弃午休时间,化解了一起婚姻及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家长和亲戚对法官加班加点给他们解决纠纷感到非常满意。
原告宋某与被告何某系同村村民,2020年6月,两人经他人介绍订婚。订婚后,何某向宋某家支付了90000元彩礼钱。2021年2月23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但未同居生活。在进一步交往后,宋某不愿与何某结合,遂向本院起诉离婚。
2021年4月2日中午下班时,双方亲属一群六七人为离婚一事闹到法院,本院法官陈银虎、周永华立即接待了他们,鉴于何某对离婚无异议,仅要求宋某退还彩礼款90000元,便立即组织调解。调解中虽一度分歧太大,但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双方最后达成了由宋某退还何某90000元彩礼款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本案的及时调解与履行,得益于法官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及时进行调解,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即化解了纠纷也减少了诉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便民为民之举,彰显了我院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