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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运用“智能执行”破解“执行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4月2日,经案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当日启用“电子封条”对松江河镇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实施24小时“监控”,这种运用现代化的“智能执行”手段在该院执行历史上尚属首次,进一步加快破解“执行难”攻坚步伐,促进公平正义。
 
  该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申请人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予以查封并拍卖变现。执行程序中,承办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现场予以配合,但均遭到拒绝,针对被执行人恣意逃避执行,藐视法律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鉴于评估拍卖该套房产必须打开房门进行,开锁后房产的管理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因房屋再次被侵占影响执行案件的推进,于是执行法官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决定启用最新执行装备——“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简称“电子封条”。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依法对涉案房产内部进行搜查,对室内物品仔细勘察、清点造册,拍照取证留存,待这一切工作完成后,依法将电子封条调试好加装到被执行房产屋门上,形成固定电子封条装置,以防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擅自进入室内妨碍执行。
 
  该电子封条以金属设备两侧的伸缩臂牢固地镶到房门上,设备上除了可以张贴法院的查封公告,还印有“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醒目的警示字样。同时电子封条上还附有执行二维码,扫码还可以了解该房产查封的原因及现状。与传统纸质封条易被破坏、取证不便等不足相比,电子封条具有实时监控、即时报警、远程取证等科学优势,在24小时对房产不间断监控和取证中,一旦有不法分子近距离触碰或者试图破坏,设备将立即播放违法提示,威慑不法分子,同时还自动开启拍照录像功能,取证回传,并向执行法官、申请人等相关监控人远程发送提示信息。
 
  近年来,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推进,抚松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规范、执行效率、执行力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财产处置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而对该房产的有效控制是高效开展后续的评估、拍卖等程序的重要基础。在依法执行中,被执行人、第三人擅自撕毁纸质的法院封条、非法占用涉案房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电子封条”运用,对保障涉案房产高效处置、增强执行威慑和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中,在现行执行司法实践中推行智慧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不断创新和拓展执行新措施,加快涉案财产处置进度,有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抚松法院执行局严格贯彻最高法院及省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部署,以此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智能手段在执行实践中的科学应用力度,以此不断提高案件执行质效,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更加强大的执行内在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