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 (张江湖 梁华廷)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司法便民宗旨,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教育整顿落实落细,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走出法院大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困难群众办理立案,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4月1日,玉屏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咨询立案事宜的电话,经了解,是一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田某想要立案,可是田某患有腿疾,难以自行前往法院立案。在得知上述情况后,玉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当事人上门立案,切实解决当事人诉求,让群众少跑路,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4月2日上午,立案庭法官一早便前往田某住处“上门立案”,通过与田某详细交谈了解田某起诉的案情,法官先是征询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但田某表示,对方多次承诺偿还借款,均未兑现,现坚持起诉,根据田某的要求,法官审查田某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后,法官当即为田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因田某系一级肢体残疾,丧失基本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十分困难,立案需要缴纳600元的诉讼费用对田某而言,着实属于一笔不小的负担,鉴于此,法官向田某建议,因其自身的困难情况,可依法依程序申请免交诉讼费,这样既减轻了因诉讼带来的经济负担,又能切实解决自身的诉求问题。田某听完后对法院诉讼服务工作高度赞扬,非常感谢法官上门立案,感谢诉讼服务中心的暖心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服务宗旨,真正为有需要的老百姓办了实事、办好事。
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是玉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宗旨。近年来,玉屏法院立案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当场立案。同时,积极探索多种便民立案方式,如: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特殊诉讼人群,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减少当事人立案阶段奔波诉累,采取“一站式”的立案服务……多项便民创新举措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贴近民心,把民生法庭办在老百姓的家门口,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做到司法利民、惠民、便民,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此次上门立案,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玉屏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