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贺金霞)为进一步提升驾驶员素质,规范警用车辆管理,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日常工作中的实际行动,3月29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富县法院召开警用车辆管理暨驾驶员安全教育警示会。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牛文江主持,全院所有警用车辆驾驶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牛文江从驾驶员的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警车规范化管理以及安全、文明驾驶等方面做了强调,通报了近几年警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例,对其进行违法分析及提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敲响安全警钟。
围绕本次会议主题,牛文江对驾驶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升认知。各警用车辆驾驶员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警务车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二是遵守章程、规范管理。切实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公车私用,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与安全意识。三是注重维护、定期保养。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一旦车辆达到保养条件,或出现故障,应在第一时间送指定修理厂进行养护,确保车辆有良好的性能。四是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夯实驾驶责任。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警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警车,增强责任意识,杜绝特权思想,不开特权车,不违法驾驶,树立警车良好形象,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