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史勋仙 张才智)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精神,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案件为载体,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思想,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圆满解决了一起长期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2013年,张某在被执行人杨某处承包竹架工程做工,工程完工后杨某应付张某工资33000元,经过张某多年多次讨要,但杨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2019年11月,张某将杨某诉至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杨某应当如期支付张某工资33000元及利息。调解生效后,杨某仍然未按期履行。2021年3月15日,张某向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杨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书面资料。为了尽快让张某拿到血汗钱,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将此次执行利害关系及时告知杨某,并告诫其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杨某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主动联系承办人,告知其已筹齐所欠案款。同日下午,执行法官一行同杨某来到张某家中,将所欠案款35900元当场全额兑现给张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