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陈亚平 吕小婷)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在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清理工作时就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书的研究提出和公开宣告,依法督促整改“纸面服刑” 问题。
今年2月,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对“纸面服刑”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时发现,张某甲因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27日被黄梅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9月11日被黄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黄梅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张某甲开具逮捕证执行收监,但张某甲一直在逃未执行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之规定,该院第三检察部拟决定向黄梅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的监督评议,在评议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院“纸面服刑”专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就该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认真听取的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人民监督员见证下,该院第三检察部向黄梅县公安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黄梅县公安局将张某甲尽快逮捕收监执行。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该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刑罚执行秩序,维护法律权威的做法和成效,认为检察建议的发出是检察机关依照宪法规定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该院积极作为,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
据悉,该院在“纸面服刑”清理工作中,共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发出前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研究和评议,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次,截止目前,已有在逃已判决张某甲、张某乙、刘某某等3名罪犯被收监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