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 田小刚)“我们这么一件小事都闹到了法院,给法官添麻烦了,谢谢你们,辛苦了。”近日,贵州省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大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017年,黄某在其原宅基地修建畜圈发展养殖业,因其宅基地与公路间只有小路,没有大路通车,不方便饲养业的发展,若要修建临时公路必须从被告杨某等三人承包的农村土地经过,黄某为了运输饲料等方便,便和被告商量,将被告的承包地用于修建临时公路,由原告每年补偿被告一定土地使用费,双方协商后签订了书面协议,后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2021年初,双方为琐事发生争议,被告便以原告使用的土地系其承包地为由将协议中约定的临时公路挖掉,双方矛盾升级,经镇综治办、派出所调解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某将杨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恢复临时公路原状。
法院受理该案后,因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且房屋相邻,法官考虑到简单的判决不仅不能化解纠纷,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致使亲戚、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遂驾车到当事人所在地,详细了解情况,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确定日期邀请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因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案件的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缓和当事人的情绪,法官结合双方本属亲戚、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可能会产生多次诉讼的法律后果等角度出发,向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希望双方互让一步,海阔天空。最终,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心结被打开,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一场纠纷得以画上圆满句号。(贵州省道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