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盗窃罪罚金案件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2000年出生,年纪较小,有可教育性,如果一味强制执行,不利于其成长,因此执行法官耐心对王某进行教育疏导,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通过做其思想工作,王某考虑到限高、失信对今后影响巨大,王某当即缴纳罚金。
荥阳市人民法院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工作理念贯彻执行全过程,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