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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两级法院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和田品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赵福)2月7日,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观摩经验交流推进会。和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副院长,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和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前,参观了和田县巴格其法庭、墨玉吐外特法庭、墨玉县群众服务中心和法治文化广场,直观地感受了2个法院在枫桥法庭建设上的成效。
 
  会上,墨玉县法院党组书记张玉龙、和田县法院党组书记黄军琴分别就推进 “枫桥经验”示范创建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基层法院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了各自建议。
 
  会议要求,要借鉴兄弟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厘清工作思路,搞好创建;要坚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前后推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拓展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要坚持体制、制度、机制建设与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相结合,做好与党建工作、“网络”化工作、诉调对接工作、法治宣传工作;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注重信息宣传工作,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落地落实取得成效;要加强各级院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大指导推动力度,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和田法院品牌,创造具有典型影响的“和田经验”。
 
  近年来,和田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院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相结合,抓实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止目前,和田两级法院共建立“枫桥法庭”8个,成立法官工作室53个,风桥式法庭收案627件,结案627件,结案率100%,结收比100%,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100%,解决群众困难诉求306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