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于昊)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于某漠视购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知产品有人身危害而大量销售,最终自食恶果。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在靖宇县经营某情趣保健品商店过程中,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没有合格证书的“肾宝片”、“顶级伟哥”等成人保健品对外销售, 后被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对销售剩余的“肾宝片”、“顶级伟哥”等保健品予以查封,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上述保健品送至吉林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检测出“肾宝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58.58mg/g;“顶级伟哥”检出西地那非成分158.55mg/g,属有毒、有害食品。
经审理,靖宇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法的规定,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由于被告人在行政机关对其经营的商店检查时,其主动交待进货来源、销售数量的犯罪事实,且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处于某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靖宇法院法官温馨提示:购买、使用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此案中销售的“肾宝片”、“顶级伟哥”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在保健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轻则使人头痛、面部潮红、消化不良,重则极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身体机能损害。此外,如果广大群众如发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以案为鉴、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