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迪丽努尔、穆耶赛尔)为及时了解相关立法要旨,帮助干警更好地把握当前司法形势、更准确的理解和运用新修正的《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1月20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集体学习讨论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党组副书记、院长阿布都热西提·阿不力孜,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了本次学习讨论会。
会上,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背景、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在修正案全文逐条讲解的基础上,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重点针对本地区常见罪名中增删的部分条款内容在具体刑事审判中如何适用、应当注意的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和着重强调。在学习模式上,为方便其他干警以显而易见的方式阅读学习,通过相关法条修改前后对照比对学习的模式,使干警们对修改的法条内容进一步强化了认识,加深了理解。
阿布都热西提·阿不力孜院长指出,本次修正案切实回应了社会关切,需持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把握法律的内容实质,准确适用新法,不断提升刑事审判业务能力。
通过学习,参加学习的干警们纷纷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和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容和规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忠诚履行审判之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为建设为“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岳普湖而再立新功!(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