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陈皖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为了进一步推进《民法典》在基层法院审判实务中的良好运用,新疆自治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以“点读互动式”学习,再掀《民法典》学习宣传新热潮。
近日,在法院党支部引领下,各党小组围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党员干警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立案庭党小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党小组、执行局综合审判庭党小组,充分利用上班下班之余的“碎片时间”,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创新“点读”互动学习模式,以“预习+互谈+案例+记忆”的环节,帮助党员干警深刻记忆《民法典》内容,提升《民法典》学习的消化吸收率。
坚持在学习之前,提前将要学习的章节给大家分发到位,要求参学党员干警提前“预习”,做到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思考,带着“问题”记忆。并提高学习的参与率与互动率,让“听者”互动式学习。结合各自审判执行岗位实际,将《民法典》学习与审判执行实务有效结合在一起,真正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对《民法典》的认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新疆自治区布尔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