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胡金汐)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交往行为,加强对法官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着力破解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法官与律师工作上的良性互动,12月16日下午,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要求,在《八条禁令》承诺书上郑重签字。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林海军为全体员额法官讲解承诺书,并强调了《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八条禁令》划定了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八条红线,分为两部分,前四条是为了约束法官与律师业外的不正当交往行为,如严禁收受、租借律师的财物,严禁参加由律师出资的各类非公务活动,严禁通过律师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承办律师与本人有特定关系、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件;后四条是为了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接触交往行为,如严禁为当事人推荐律师或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私自会见律师或违规为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法律意见,严禁向律师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或接受律师请托过问案件、打探案情,严禁外出办案与律师同吃、同住、同行,或由律师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
用。我院要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出发,严格落实《八条禁令》,加大法院队伍管理力度,强化制度监督制约,封死暗箱操作,全体员额法官要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确保与律师良性互动。法官如有违反《八条禁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严肃处理、追责,绝不姑息。
我院全体员额法官充分了解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后,各自在《八条禁令》承诺书上郑重签字。
《八条禁令》监督举报电话是12368,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