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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法院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审判权运行监督体系建设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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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图尔荪古丽·萨柯)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新疆伽师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以规范审判权运行为核心,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今年 1-12 月,共受理案件 3288 件,审执结 3220 件,结案率 97.55%,平均审限12.5 天,审判质效位居全去法院首列。
 
  一、以“权责清单”为基础,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职责,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管权限, 切实加强放权后的监管;完善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办案形式及指标,每月进行通报并纳入审判质效考核。
 
  二是提升裁判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功能,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推行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制度,督促、引导、辅助法官全面准确把握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
 
  三是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干预过问案件情形的发生。
 
  二、以“四类案件”为重点,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
 
  一是明确案件范围和监管主体。针对“四类案件”发现难、监管启动难、留痕难、追责难问题,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将案件类型细化,要求承办法官主动提请监督。同时,明确立案人员、承办人、院庭长以及审管办等主体在审判各环节的监督职责。
 
  二是重视线上监管留痕。各主体发现“四类案件”后,及时利用“监管案件平台”进行标注,院庭长根据系统提示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怠于履行发现、申报、认定、监管等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追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院庭长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促进了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案件发改率仅为 0.35%,息诉服判率97.05%。
 
  三、以“审判管理”为抓手,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完善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对照《伽师法院审判质效考核办法(2020 年度)》,细化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对已结案件,进行裁判文书质量检查、卷宗材料和庭审录像随机抽查;对发回重审、改判、长期未结、信访投诉等特殊案件专项评查,进行核查分析、领导督办;对院庭长办案及重大敏感案件监管情况重点评查,并全院通。(新疆伽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