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云南:(贾进)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费等费用的现象长期存在,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近日,云南省大关人民法院木杆法庭通过“人民调解+云解纷+司法确认”的方式,为农民工开通了“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利用周末成功化解辖区内欠薪案件18件。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8日,云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大关县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大关县境内某公路进行硬化改造,之后该公司将该项目委托给陶某进行现场施工,陶某遂以公司的名义向李某等4人购买石料、沙石等建筑材料,与吴某等15余人达成协议,由吴某等人负责运输建筑材料,并由何某等20等20余人提供劳务。经结算,某建设公司、陶某应该支付货款、运费、劳务费共计120余万元,涉及人数30余人。因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陶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加之该公司不及时支付款项,导致何某等30余人无法及时拿到应得的款项。无奈之下,李某20等余人诉至本院木杆法庭,请求法院帮助他们追回拖欠的款项。
【案件处理】
木杆法庭受理李某等人的案件后,经研究分析认为该批案件属“六保”中涉民生案件,涉案金额大,人数多,若处理不当,将极有可能演化为一起群体性信访事件。经请示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法庭院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冯静牵头带领法庭干警做好涉诉当事人安抚工作,认真聆听当事人的意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并对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找准案件的“穴位”:一方面到大关县交通运输局了解该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款拨付情况,一方面及时与中标公司联系,要求他们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工作施工情况及核实欠款情况,并由陶某特别授权代理人处理案件;另一方面,法院主动与检察院、公安局加强工作对接,在看守所询问被告陶某,核实欠条的真实性。法庭还积极同基层组织联系,了解原告的生活状况及案件处理的“底线”,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做好“绣花功夫”后,法庭本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迅速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组成速调、速裁团队分工合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为保障农民工的利益,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我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内的存款70余万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法庭、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人员通力配合下,18件案件最终在2天之内全部达成调解意见,全部调解成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恶意欠薪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专门规定。这些规定无不警醒恶意欠薪者要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大关法院木杆法庭共受理30余件欠薪案件,立案标的额达150多万元,其中通过“人民调解+云解纷+司法确认”方式结案的23件,依法高效便民解决矛盾纠纷,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关法院对拖欠农民工资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以实际行动震慑欠薪违法行为,为农民的钱袋子保驾护航,不断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云南省大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