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临近年终岁末,陕西省兴平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12月7日,依法将“老赖”苗某某拘留15日,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2018年10月,苗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在某某村十字路口,将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韩某某撞到,住院治疗12天,花费10000余元。交警大队认定苗某某负全部责任。苗某某支付5000元后,拒绝支付治疗费用等。双方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韩某某将苗某某起诉到兴平法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兴平法院向苗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告知了权利和义务,苗某某却无任何理由拒不到庭。兴平法院缺席判决,依法维护韩某某的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后,苗某某未履行法律义务,韩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苗某某,其拒不到庭。为尽快兑现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将苗某某强制带回法院,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苗某某用“不知道这件事情”“没有钱”来搪塞,准备一“赖”到底。为打击“老赖”的气焰嚣张,兴平法院依法决定拘留苗某某15日,让其在拘留所里反省思过。(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