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赵延杰 韩雅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为迎接“12.4”宪法日的到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提升企业守法、用法意识和法治观念,2020年12月3日上午,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走进延边海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宪法专题讲座。
在宪法宣讲环节中,林永德法官以现行宪法为基础,对宪法的原则、结构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予以详细介绍,并重点解读了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帮助企业职工利用法律思想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呼吁企业职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并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大量真实案例,提高企业职工遵崇宪法的意识和遵守宪法的能力。
此次法治宣讲进企业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平等、优良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企业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和素养。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开展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和龙林区发展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