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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喜德法院“青蓝工程”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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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四川:(单孝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州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完成全州法院“青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近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青蓝工程”建设实施举措和步骤。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刚领学了四川法院“青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州法院结合我州法院实际制定的全州法院“青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对“青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结合我院队伍实际情况,院党组认真分析研判后,从符合条件年轻干部中一致推选出重点培育对象18名,涵盖了培育40岁以下审判业务能手3名,35岁以下审判辅助骨干11名,35岁以下司法行政骨干4名。
 
  按照省州法院“青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积极推行“三导师”培养模式,会上从院领导、中层正副职、退二线老领导中选出了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严谨的政治督导员、廉政监察员、业务指导员共计14人作为培育对象的导师,结合培育对象发展方向和个人自身特点,按照“组织提名、双向选择、统筹确定”的模式,为每位培育对象分别确定了政治督导员、廉政监察员、业务指导员,助推重点培育对象尽快成长成熟。
 
  11月17日,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刚宣读了《喜德县人民法院关于“青蓝工程”建设确定培育人员和导师的通知》,并对“青蓝工程”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最后举行了“青蓝工程”建设“以师带徒”仪式,培育对象向自己的导师敬上了一杯代表浓厚“师徒”情谊的清茶,强化了导师和培育对象的使命感、荣誉感,这标志着全州法院“青蓝工程”建设在我院已经迈出坚实一步。
 
  接下来,我院将适时召开“帮带小组会议”,强化导师与培育对象的学习交流,不断发现解决“青蓝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累经验,力争到2025年如期完成“青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喜德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