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王少群)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里审理了一个“没有原告、也无被告”的案件,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该案原告为子女照顾孩子,多年来经常往返两地,今年因为疫情原因不便赶回长白立案、开庭,被告也因故不能到庭,长白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远程立案、远程开庭,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
这样的案件在长白法院已不是“稀罕事儿”。近年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地交通不便,当地外出务工、老人随子女进城多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移动微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等线上诉讼服务,大大便捷了老百姓诉讼。
当事人在将起诉状、证据等手续按照要求提供至法院的前提下,只需通过线上平台即可实现远程立案、远程开庭、远程接受法律文书,无须再因为诉讼原因长途往返,大大减少了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减轻了诉讼负担,实实在在为群众提供了方便,获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