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黑龙江:(朱善永 袁刚 刘欣)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议表彰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评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近年来,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支队始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消防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先决条件,对文明创建工作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接续奋斗,积极开展尊老爱幼、扶贫帮困、爱心助学、拥政爱民、抢险救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民、助民服务,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谱写着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支队先后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20年正式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创建期间,先后获评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单位、双拥共建先进单位、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服务公众百强单位、百姓认可满意单位和行动力最佳单位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殊荣;先后涌现出以“省级青年文明号”“东极消防卫士”抚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付仁伟,“抗震救灾”一等功臣、“龙江最美消防员”、“感动佳木斯人物”斯琴达来,“龙江最美消防员”马振东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实现了创建文明单位与消防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喜讯传来,支队全体指战员倍受鼓舞,纷纷表示要以此誉为契机、牢记宗旨,始终保持旺盛的创建热情,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扎实工作,着力提高常态创建水平,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迈进,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实现新跨越新发展。(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