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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林中院: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艳华)吉林省延林中院: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专业--成立环资审判专业团队】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尤其是针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延边林区中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采取“三加一”模式,集中审理涉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的专业化审判体系,以最大限度满足环境资源类案件对专业性的需求,保障审判专门化。
 
  【规范--强化环境资源案件诉讼程序,严格落实办案程序】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资源案件诉讼程序,避免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错误,召开林区两级法院视频会议,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程序性规定进行了学习,同时强调各基层院及中院在审理上述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院、省法院相关会议要求、文件精神落实办案程序,避免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程序性差错。
 
  【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与政府机关联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街道、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协调会、案件信息通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积极构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无缝衔接互动机制,合力攻坚,对环境资源保护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切实做好环资保护工作。
 
  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加强涉及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将调解从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各个环节延伸,全力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在林业局、工会、林场、街道等地设立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兼职调解员,构建了法院、企业、林场、街道三级涉林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网络新格局,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普法--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深化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群众环保意识,在今年的“世界环境日”,延边林区法院在各院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境司法宣传活动,主要以公开审判宣讲法律及线下普法宣传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街头人流量较大的地点发放制作的环境日普法宣传单、环境普法小册子、进行现场解答咨询。同时制作的相关环境宣传vlog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今日头条、天平阳光政务网站上予以投放,旨在推动社会各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进一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环保法治氛围,为延边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