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金汝)近年来,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有序、安全运转,吉林省木垒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提高效率为目的,采取多项举措,进行常态化车辆管理,全力为办公办案做好后勤保障,更好地维护和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开展安全教育常态化。由综合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会议,全体驾驶员参与,各自汇报车辆的状况和当月的出车情况。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范围和要求等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强调车辆行驶的安全意识和提醒外出用车的基本规范,时刻为驾驶员敲响警钟。
落实用车审批常态化。采用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车辆使用审批制度,用车需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提交申请,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才可外出执行任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车辆外出必须要有用车申请单,用车人必需严格履行用车申请,只有当驾驶员接到用车申请后,才能严格按照分配的工作任务出车。
严格规章制度常态化。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秩序,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木垒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从车辆的燃油管理、日常派遣、有关纪律、维修费用的开支等方面对车辆管理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坚决杜绝违章行车、停车,严禁酒后驾车,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
完成安全检查常态化。定期组织驾驶员对所负责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动机、水箱,有无漏油、漏液现象;检查轮胎磨损状况,胎压是否正常;检查电瓶电压、行车记录仪等是否工作正常,在确保安全后才能正常出车。通过例行车辆检查,及时发现车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硬件损耗,对问题部件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有效保证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加大监督力度常态化。该院政治部纪检监察人员通过线下定期检查和线上常态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要求每个驾驶员只能驾驶指定车辆,严禁违反规定驾驶他人车辆。同时,督促驾驶员严守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使用警车现象,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该院驾驶员们纷纷表示,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驾驶这根弦,严格执行有关加强警用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遵章守纪,安全驾驶。(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