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黑龙江:(朱善永 李吉南 魏丽霞)11月2日、3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大方带领立法调研组,在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那子文等同志陪同下,深入牡丹江市调研警务辅助人员立法工作。
省人大调研组先后深入宁安市公安局机关、第四派出所和牡丹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看警务辅助人员的办公环境、工作内容和轮值模式,与警务辅助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年龄构成、工作年限、工资来源、日常履职、装备配备、训练管理及待遇保障等情况,就《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当面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警务辅助人员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警务辅助人员已经成为当前警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尤其在警务指挥、维稳反恐、治安和交通管理等一线勤务工作中为平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警务辅助人员数量相对庞大、工作相对特殊,大部分工作在执法服务一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业务能力、纪律作风、队伍素质和工作质效不仅影响公安队伍总体形象,更影响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评价,充分证明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调研组强调,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积累了大量经验,许多做法值得吸收借鉴,调研组将认真总结在牡调研情况,研究修订完善条例草案,为省人大常委会尽早出台、实施《条例》做好准备。希望通过《条例》的实施,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支撑,更好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警务工作质效,有力推动公安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莲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艳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丽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毕元平,以及宁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等相关单位同志参加座谈调研。(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