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龙静)10月23日,贵州省天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对该院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票通过。
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三年来,天柱县检察院共摸排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案件线索35件,立案审查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县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建议: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一协调的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保护格局;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县直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普查建档全覆盖;要进一步破解难题,落实好专项保护资金预算,因地制宜、整体保护;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司法监督保护力度,全面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水平,把传统村落打造成天柱的闪亮名片。
据悉,天柱县入选中国传统村落13个,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村寨2个,省级民族文化村寨6个。下步工作中,天柱县检察院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中国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