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忠臣 闫妍)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建设,10月27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召开虚假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波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波首先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通知精神,宣读《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部门责任、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院党组要担负主要责任,“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对照专项整治相关要求,把任务分解到部门、量化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坚持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消除风险隐患、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的内在要求,是深入开展刮骨疗毒式自我革命的重大举措。
三是要加强源头治理。针对虚报冒领补助问题,要加强源头治理,引导干警自觉树立底线意识,坚决反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要抓好统筹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主动作为,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抵制在自纠自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要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如实上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