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王成)10月20日下午,申请人李淑芳、孙崇敬夫妇将一面书写着“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以表达对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
申请人李淑芳、孙崇敬夫妇购买了乌尔禾区老自由市场15号、16号商铺,新疆某房产公司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将两间商铺拆除,双方因为拆迁补偿发生纠纷,故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调解,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将该案转入柳树街街道,指导柳树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运用打电话、发微信、到当事人住处面谈,进行调解,“能调尽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调解,新疆某房产公司赔付220000元并另外补偿新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总面积80平方米的商铺两间。后经李淑芳、孙崇敬夫妇、新疆某房产公司一起申请,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但新疆某房产公司到期并未履行义务,故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到执行阶段后,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新疆某房产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过查询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局千方百计查找新疆某房产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的下落。通过实地走访也是无功而返。 5月6日,执行局得到线索,黄某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永升花苑出现。在向领导进行汇报后,执行局三名干警迅速前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查找到黄某将黄某带到乌尔禾区法院,到法院后,执行局的同志不停在做黄某工作,希望他能正视问题,主动履行交房和还款义务,黄某置若罔闻,心存幻想,认为在现有情况下,法院不能对其怎么样,执行局准备对黄某采取拘留措施时,黄某怂了,在执行员趁热打铁的劝说下,黄某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交付了房屋。
一声感谢、一面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代表着老百姓的口碑,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和鞭策,全体干警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