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榜样的力量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参加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何博伦)共同聆听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司法精神,感受榜样的力量。
10月14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举行。通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视频会议。
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饱含深情追忆胡国运同志生前事迹,胡国运同志于今年五月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网络侵权审判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是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是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和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进典型。参会人员无不对他英年早逝感到痛惜,对他纯粹的法治追求、如兰般的精神品质心生敬意。
胡国运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在全体参会干警中引起强烈共鸣,并表示将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的号召,认真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将胡国运同志作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教材,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胡国运同志对法律信仰和审判事业的热爱让人心生敬佩,他用有限的生命抒写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无限忠诚,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他的事迹将砥砺我们前行。
薪尽火传,帆落桨起。胡国运的生命之火虽然熄灭,但他的精神之灯却照进万千法院干警的心间,激励着他们前赴后继、奋力拼搏,砥砺护卫公平正义的荣光。(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