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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把脉”社区矫正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邬俊华 胡战平)“今天现场见证了检察官进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终于明白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监督机制。”人民监督员聂国雄说道。9月25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人民监督员与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来到黄梅县小池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地检查监督。他们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方式以及落实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进行深入了解。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学习、请销假情况,社区矫正人员系统定位手机是否正常运行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当场还对4名矫正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进行了电话抽查,与他们进行了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端正心态、放下思想包袱、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言行,为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人民监督员对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给予充分肯定,对检察机关主动要求监督表示肯定,认为检察机关深入一线开展巡回检察监督,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了社区矫正的效果,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实地参与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阳光公正执法理念。”人民监督员梅爱霞说道:“建议要时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充分认识自身错误,早日改过自新。”
 
  人民监督员聂国雄提出建议,“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的过程中,除了进行常规的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将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帮助他们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同时建议加大对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这项工作,从而支持、参与、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