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杨录钢 李成贵 刘晨)为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今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机关、部队、村镇、社区、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阶层,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民法典的普法活动。8月20日,该院主要领导主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县长李圣范同志,征求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赠送《民法典》读本。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录钢参与此次走访送法活动。
“民法典作为我国第一部法典,涵盖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顺应了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李圣范时,翁建军向他赠送了《民法典》读本,并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对《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围绕法典中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追究侵权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国人大代表、县长李圣范,对法院多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为长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对于普及和促进法律实施,特别是我国首部法典的出台和实施,不仅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法治文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意义十分重大。他表示,“作为领导干部,有责任带头学习贯彻,也是我们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义务。不仅要自己学,而且还要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各部门领导干部学,增强法治意识,使他们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真正将《民法典》精神贯彻到全县建设中去,让《民法典》在我们县落地生根!”
翁建军表示,希望人大代表能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带头学习和宣传《民法典》,积极成为学法、守法、用法和普法的表率,帮助广大群众从对《民法典》的学习中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